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充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南府办发〔2022〕33号),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经办规程的通知》南医保办([2022]69号)文件精神,在我院门诊就诊的参保患者可以按政策进行报销,报销政策告知如下:
1.从2023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医保并享受待遇期内在门诊就诊的医药费用符合医保报账范围可直接报销,在收费室缴费时达到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后只支付个人部分。在职职工:起付线200元,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报销金额为1000元。退休职工:起付线150元,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55%,年度最高报销金额为1200元。
2.完成备案成功的“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我院门诊采取药物治疗时可直接报销,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按60%比例支付,年人均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250元、糖尿病350元.
3.城镇职工的一类门特(特殊门诊)年最高支付金额为800元,城乡居民为600元。
4.职工医保账户实行门诊共济支付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就诊时产生的医疗费用。(需带上本人和职工的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
5.需要申报门诊慢特跟踪服务、“两病”的参保患者,请直接带上相关资料(门诊慢特病申请表、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到岐黄楼207办公室备案审核。
6.经认定审核符合使用高值或单行支付特殊药品的患者在我院门诊购药后带上缴费发票、申报表、社保卡到岐黄楼207办公室报销,报账金额直接打入患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
所有需要报销的人员,在缴费时,需要告知收费室人员所申请的备案类别。
咨询电话:0817-7796862